www.bhlib.com 本馆概况 电子图书期刊 图书检索 部室介绍 办证须知 开放时间


北海市图书馆读者借阅证管理办法

 

北海市图书馆读者借阅证功能
  基本功能:拥有北海市图书馆读者借阅证即具备以下功能(只需交纳办证费10元,其中工本费8元、图书修缮费2元)
 普通阅览功能:可进入现报、现刊、社科、自科、参考咨询、过刊等服务窗口阅读书刊文献资料。
  机读目录检索功能
 读者活动功能:可参加我馆举办的免费读者活动。
  扩展功能:指在拥有基本功能后申请增加的功能。
  图书外借功能:交纳押金、登记、扩证(扩展借阅证的功能),即可在自科借书处和社科借书处外借图书。押金分为:A类:50元/1册; B类、100元/2册;C类:150元/3册。
 过刊租借功能:在过刊室交纳押金和租金后,可外租过刊。押金50元/每册。
 
北海市图书馆读者借阅证办理办法
1.申请条件:年龄在16周岁以上,凡持有以下证件者,均可办理我馆读者借阅证:
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、军人证、户口薄、驾驶证、合法护照或回乡证等有效证件。
2.办证手续:
  申请办理读者借阅证时,持上述有效证件,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,办证费10元(其中工本费8元、图书修缮费2元),即可办理。
  申请扩展借书功能时,持已办借阅证,填写申请表,交纳相应数量的押金,由工作人员办理扩证手续。(扩证的借阅证有效期从原办证之日算起)
  读者第一次办证时也可直接办理有借书扩展功能的借阅证。
  只可扩证一次。二次扩证时,原借阅证作废,需重新交纳办证费10元。
  具备借书功能的借阅证退回押金时,视为退证。
 
北海市图书馆读者借阅证使用须知

 1.使用期限:借阅证有效期为一周年(从办证之日起到第二年对应日),期满后换证,换证时,每证交纳办证费10元。
 2.图书借期:30天,到期办理续借手续可再借一期。图书只能续借一次,按规定日期归还所借图书文献,超过规定期限的,应按规定交纳滞还费0.2元/天/册。

 3.挂失、补办及退证办法
 ★ 借阅证如丢失,应立即到我馆办证处凭相应办证有效证件挂失。
  挂失一周后可申请补办,补办每证收办证费10元。
  退证时,需还清所借书刊及交清所欠费用,凭本人有效证件和借阅证到办证处领回相应押金。
 4.其它须知
  每人限办一证。
  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,请勿转借。

其他读者使用证管理办法
 1.临时阅览卡:
  每证0.5元,使用期限一天,在自科、社科、现报、现刊、过刊、参考咨询室内阅使用,上述每一窗口皆可办理。
 2.自学证:
  每证6元,有效期为一个月,自学室内自学使用,在我馆办证处办理。

免证阅览人群
  凡持有残疾证、军官证、高龄老年人优待证、孤寡、病残老年人优待证、离休证等的读者可凭上述证件进入各服务窗口内阅图书,如需外借图书时须办理有借书扩展功能的借阅证。

其他注意事项
  持证者需遵守我馆的其他有关规定。
  本办法解释权属北海市图书馆
  本办法自二OO二年十二月一日起实施。

 

北海市图书馆积极推行免费阅读

 


  为了贯彻落实十七大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、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精神,努力实现全民共享图书馆服务,促进北海市文化大发展、大繁荣,北海市图书馆从2008年4月起,推行多项人性化的免费阅读服务,积极减免服务收费,取消临时阅览证,并降低复印费、网络使用费、借书逾期滞纳金等费用,今后广大读者只要凭身份证,即可免费进入北海市图书馆看书、看报、看杂志。此举对于建设阅读型社会具有积极意义。

 


版权所有(C) 2005 The BeiHai Library